香港估值指南

價值是在特定日期評估,而不是以事後結果推斷

估值日期決定應考慮的資料、市場狀況及事實。

最後核實: 2026年8月6日

估值日期與報告日期

估值日期是評估價值的時間點;報告日期是完成分析及發出報告的日期。較後發出的報告不應自動加入在估值日期並不知道或不能合理得知的資料。

已知或可合理得知的資料

歷史估值需要區分當日可取得的證據與後來結果。後來事件可能證實當時已存在的狀況,也可能是全新情況,應作記錄。

其後事項

估值日期後的融資、合約、訴訟結果、市場衝擊或出售,即使不納入價值結論,亦可能需要披露。是否更新視乎用途、準則、重要性及使用者需要。

何時更新估值

  • 預測、融資或業務狀況有重大變化
  • 新交易或外部投資
  • 重大市場或監管事件
  • 申報、審計或交易需要較近期日期
  • 金融工具、擁有權或資本結構改變
  • 影響主要假設的重要新資料

追溯及爭議估值

訴訟、稅務、遺產承辦或交易爭議可能要求追溯估值。指示應說明可考慮哪些資料及如何避免後見之明。

良好報告做法

報告應列明估值日期、報告日期、財務資料日期、市場資料截止日及其後事項的處理。如結論對後來發展敏感,可加入清晰保留或更新機制。

準備更清晰的查詢

說明確切日期及其重要性

告知估值師工作屬現時、追溯、會計、交易、爭議或其他特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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