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FRS 9 · 香港
可換股債券及優先股估值
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第13號,為可換股票據、優先股、FCN、認股權證及嵌入式衍生工具提供公允價值及分拆會計處理。
這類工具帶來的會計問題
就會計處理而言,可轉換工具很少是單一的一件事物。它通常將一項債務主體與一項或多項嵌入特性捆綁在一起 — 轉換權、贖回權或賣出權、附有補償條款的發行人贖回權,有時還有轉換價重設或棘輪條款。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要求發行人判斷這些特性應否分拆並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 抑或整項工具指定為按公允價值計量。無論採用哪種處理,都必須有人得出核數師會接納的公允價值。
對持有人而言 — 基金、家族辦公室及以投資形式持有這類工具的企業 — 同一項工具亦須為報告目的計量,而且往往是按季進行。
我們處理的工具
- 可換股債券及可換股票據,包括上市及非上市
- 附有清算優先權、參與權及反攤薄條款的可轉換優先股
- 固定票息票據(FCN)及股票掛鈎結構性票據
- 認股權證、股份認購權及非上市股份的期權
- 由主體合約分拆出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
- 可交換債券,以及可轉換為另一實體股份的工具
- 股東貸款及關連方債務,須評估市場利率
方法
可轉換工具的價值同時取決於信用風險及股權上升空間,因此單純的貼現現金流會低估其價值。 常用方法是以二叉樹模擬發行人股價的未來走勢,在每個節點應用轉換決定, 同時考慮發行人贖回權及持有人賣出權,並就債務及股權部分採用適當的折現率 — 以現金結算的現金流採用經信用調整的利率,以股份結算的則採用無風險利率。
若條款具路徑依賴性 — 例如與平均價期間掛鈎的轉換價重設、觸發式障礙、 或按條件遞增的票息 — 則以蒙地卡羅模擬取代樹狀模型,因為樹狀模型無法表達路徑。
主要輸入參數
- 相關股份價格 — 上市發行人採用市場價格;非上市發行人則須進行完整股權估值及瀑布式分配
- 波幅 — 若存在流通的期權市場則採用引伸波幅,否則採用經論證的可比組合的歷史波幅
- 信用息差 — 若發行人有交易中的債務則以此推導,否則參考相關市場上評級相若的發行,並於每個計量日期重新評估
- 無風險利率曲線 — 與工具的貨幣及年期相配
- 股息假設及任何對轉換條款的合約調整
優先股經常被錯誤分類。優先股屬於權益、負債抑或複合工具, 取決於其合約條款 — 強制贖回、累積股息、持有人賣出權及轉換機制均有影響。 分類分析必須先於估值進行,因為它決定了所計量的對象。 我們會在確定工作範圍時提出此點,而非在項目中途才發現。
首日及後續計量
向關連方發行的工具,或條款有別於獨立第三方貸款人所要求者, 可能產生須予識別及解釋的首日損益。 後續計量則要求在每個報告日期得出公允價值,對活躍的投資者而言, 這代表需要一個可重複的流程,而非一次性的報告。 若客戶持有一組此類工具,我們會以可按期滾動更新的基礎建立估值。
常見問題
我們需要分拆嵌入的轉換權嗎?
視乎條款及你的分類決定。若嵌入衍生工具與主體合約並非緊密相關,且整項工具並非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一般需要分拆。不少發行人會選擇將整項工具指定為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以避免分拆。兩種做法都需要公允價值,分別在於所計量的對象及計量頻率。
我們的可換股債券設有轉換價重設,會影響模型嗎?
通常會。與未來一段平均價期間掛鈎的重設會令回報具路徑依賴性,標準二叉樹無法正確處理。蒙地卡羅模擬透過生成價格路徑並沿路徑應用重設機制來處理。棘輪條款、全棘輪及加權平均反攤薄條款亦會產生同樣問題。
私人公司的信用息差如何釐定?
以可觀察的市場證據為依據,而非單憑判斷:若發行人近期的借款屬獨立第三方條款則可參考;或參考行業、規模、槓桿及年期相若的可比發行人之交易債務孳息率;在適當情況下亦可由財務比率推導出模擬評級。推導過程會在報告中列明,因為這是核數質詢的常見焦點。
可以為持有人而非發行人進行估值嗎?
可以。基金、家族辦公室及企業投資者經常委聘我們為其持有的可轉換工具及優先股計量價值,包括季度資產淨值報告用途。建模方法相同,分別在於角度、相關的信用風險及披露要求。
相關估值服務
本頁概述方程評估在香港處理此類項目的方式,屬一般資訊,並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主體的估值、會計、稅務或法律意見。工作範圍及方法會於開始工作前在委聘書中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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